贺兰也,贺兰嫉巡、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,不肯出师救。
爱霁云之勇且壮,不听其语,强留之。
具食与乐,延霁云坐。
霁云慷慨语曰:“云来时,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。云虽欲独食,义不忍。虽食且不下咽。”
因拔所佩刀断一指,血淋漓,以示贺兰。
一座大惊,皆感激为云泣下。
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,即驰去。
将出城,抽矢射佛寺浮图,矢著其上砖半箭。曰:“吾归破贼,必灭贺兰!此矢所以志也。”
可以夸张地想象一下:
在贺兰大帅的筵席上,如何的玉盘珍馐、山珍海味、美酒金樽;
喜好雅乐的贺兰进明会找优秀的乐师鸣奏笙箫、甚至在所演奏的乐曲中可能会有风靡全国的那首华丽且浪漫的《霓裳羽衣曲》。
整个临淮地区有名有钱的乡绅商贾,全都被找来作陪,甚至还可能会有当地的绝色美女可以搂搂抱抱。
而这一切,全为了留住一个南霁云。
但南八并没有被这华丽的一切诱惑,反而越看越气。
南八心想,睢阳的老百姓都快困死饿死了!
而你们呢?
你们却在此灯红酒绿、纸醉金迷!
这是对百姓的何等不公平!
他留下一只手指,大概既是对贺兰进明的交代,又是对自己无力救世的愤恨。
而射在浮屠塔上的那枝箭,更是一种犀利的控诉。
南八的一腔报国热血,却抵不上达官贵胄们的倾轧、权谋、嫉妒。
当然,这也成就了这样一个汉子,留下了一段“威武不能屈”的佳话。
还有说法说,南霁云是咬断自己的拇指。
后世牧村在花凌会借枪不成,咬断自己手指的这一行为,是不是参照了南霁云。
仔细想想,如果贺兰进明同意南霁云的请求,发兵援助张巡许远,可能南霁云在历史上就不会千古留名,而依旧只是一个小小的曾经做过江湖人士的军官。
留下威名的,可能就是这个连狐妖都可以娶到家的贺兰进明。
可贺兰进明并没有这种家国情怀和历史觉悟。
就因为贺兰进明这种对于自己利益的精打细算,后世有人编段子骂贺兰进明,说他有个奇特的嗜好:爱吃狗的便便。
而后,睢阳开始以马为食、以人相食。
睢阳当初什么都没有。
贺兰进明替代的那个亲王,即虢王李巨,在战争过程中,硬要求分睢阳军粮往PY、济阴,大大缩减了睢阳的存粮。
再看这段历史,有理由怀疑李巨从中敛财。
此人是个人才但贪赃成性,战后还于旧京,李巨官拜太子少师,兼河南尹、东畿采访使——在李家宗师里算一号牛人了,管理皇室教育、秘书职务,负责都城周边的交通税收,并且把持一方。
但买卖官职、结党营私,后来因为自己的一个妾与他人出轨,那个小老婆和情夫怕被李巨发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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