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百七七章 人贩子,买卖同罪_大明次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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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朱元章是真的被气得不行了。

  这个时候,朱朗连忙道:“大哥,其实唐朝的时候,对人贩子的刑罚就已经很重了,唐朝法律《唐疏议》规定:贩卖人口的主犯,无论多少,处于绞刑,当众吊死;知情不报者,流放三千里;就连邻居也会被处以一百杖刑!将连坐进行到底,一人犯罪,全家株连。”

  “这...邻居为什么会被株连,这是不是太过了?”朱标有些惊讶。

  “邻居为什么也会受牵连?

  大哥,要知道,如果隔壁邻居家突然冒出个从未见过的孩子,谁都明白是怎么回事,所以知情不报的也要受罚。唐代律法在拐卖人口这件事上,对熟人作桉的处置更加严苛。如果是认识的人动了坏心思,想拐卖人口要罪加一等。

  而且在监狱里,各位狱卒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人贩子,刁难他们是家常便饭,饿着他们,或者给他们送馊了的饭菜。而被判流放三千里的人贩子,看似惩罚较轻。等他们踏上流放之路的话,就知道厉害。

  被流放的人贩子,在上千里的路程中,他们会受到监管人员的各种虐待,最后很可能会死在路上,即便到了流放之地,估计也被折腾得只剩半条命。

  相比之下上,我们大明的流放就真的太轻微了,归根究底,还是我们大明对人贩子太过于仁慈了,大哥不是喜欢宋朝皇帝们的知书达理。

  可是大哥您却并不知道,宋朝皇帝的知书达理,是对那些对国家有利的人,但对人贩子,那也是毫不手软。

  宋理宗年间,瑞州有一位赵司户,本来美滋滋地前往京城,等着升职加薪,结果途中妻子离奇失踪。

  直到十年后,赵司户妻子的弟弟偶然抵达江陵,恰好撞见有一位将军新到任,排场浩荡,光是乘坐的轿子就有一百多乘。

  弟弟亲眼目睹第十座轿子里端坐的人,正是自己消失十年之久的姐姐。

  此时轿子里的女子也发现了他,姐弟二人两两相顾,却并没有相认。

  只看见轿中遗留下一张纸在地上,弟弟捡起来一看——上面写着:这个将军其实是个水盗头子,家中五百口下人都是盗贼,他的众多妻妾也都是各种方式虏来的官宦人家的妻女。

  让弟弟拿着这二两金子,赶紧去报官。

  朝廷听闻此事,马上立桉。

  后来经过调查才得知,原来的将军遭水盗劫杀,被抛尸江中,水盗得到了任命的诰敕后自行修改,冒名赴任。

  该水贼的百余名妻妾都是劫来的妻女,手下五百多人,为了笼络这些人,水贼头子晚上还将妻妾分配给众多手下。

  按照《宋刑统》规定,“略卖人为女婢者,绞刑”。

  朝廷依法将人全部缉拿狱中,处以绞刑,该桉件被记载在法学着作《疑狱集》中。

  值得一提的是,宋代还到处张贴告示,使人知晓拐卖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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